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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1-11 22:18

株洲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株洲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详细介绍:


一、目标与原则

株洲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是帮助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科技和市场需求。继续教育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学以致用、服务人才成长的原则,同时注重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以及突出创新、更新知识和拓展能力。


二、内容与形式

1. 内容:

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涵盖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每年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涉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

2. 形式:

线上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湖南继续教育网https://www.hnjxjy.com)等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学习,这种方式具有时间和地点灵活的优点。

线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组织或施教机构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等线下培训。

其他形式: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以及参与课题研究、出版著作等,这些都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有效形式。


三、学时要求与核认

1. 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2. 学时核认:

从2024年开始,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全面启用网上核认系统,而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方式为线下开具《合格证明》。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由用人单位初审,再呈交省直主管部门(含省属高校)复审确认,最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市州参评职称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市州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统一使用网上核认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必须同时达到要求,并开具《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的学时达到要求方可获得结业证书。


四、政策保障与支持

1.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和保障。

鼓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线下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培训结果可直接认定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2. 继续教育基地:

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在全市范围内认可。

3. 其他支持政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取得的学时,可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合格证明》)的,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合格证明》)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提前规划:

建议专业技术人员提前规划好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2. 关注政策变化:

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了解学时要求、学习内容等方面的变化。

3. 合理选择学习方式: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选择线上或线下等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的最大化。

4. 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

在学习过程中,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学时核认和证书申请时能够顺利通过审核。

株洲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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